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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与非罪,不能“和稀泥”丨法眼

[全览] 时间:2026-06-17 22:56:38 来源:MiTrade外汇官网 作者:{typename type="name"/} 点击:164次

“以审判为中心”的和稀泥诉讼制度改革还远远没有完成。(视觉中国|供图)

“以审判为中心”的罪与非罪诉讼制度改革还远远没有完成。(视觉中国|供图)

如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,丨法防止“以刑事名义插手经济纠纷”,和稀泥这是罪与非罪一位媒体人不久前向笔者提出的问题。

表面看来,丨法这更多是和稀泥个刑法的问题,但实际上,罪与非罪在当前的丨法语境下,这基本上是和稀泥个刑诉法问题——为什么有的案件,在法院已经发现检察机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罪与非罪情况下,却难以对其加以及时纠正,丨法以至于无法守着“正义的和稀泥最后一道防线”?

为了使问题获得更加充分的讨论,不妨以一个鲜活的罪与非罪案件为范例。

A公司、丨法B公司是某地两家天然气供应商,C公司是A公司和B公司的共同上游输气方,A公司和B公司从气源公司购买的燃气均经C公司的管道输送。B公司为节约成本,推动前述3家公司协议约定,C负责计算双方用气量,计算规则是B公司用气量=C公司管道总输气量-A公司用气量。A在自己建设的供气管道上开发了一个新客户(D公司)。截至2023年底,C公司在计算B公司用气量时,未减去A公司给D公司的用气量,导致多计算B公司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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