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田一专职司机因“隔夜酒”获刑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 胡楠、隔夜酒张扬)“我只超了9毫克,罗田也要判刑?专职”“我睡了一夜,感觉清醒得很!司机”6月15日,因获笔者从湖北省罗田县检察院获悉,隔夜酒该院近期办理的罗田一起专职司机“隔夜酒”醉驾案已由法院宣判:被告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仅超醉驾入刑标准9毫克,却因醉驾路段为高速公路,专职被依法判处危险驾驶罪。司机
5月27日,因获罗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典型的隔夜酒专职司机“隔夜酒”醉驾案件。被告人李某系专职司机,罗田前一晚饮用白酒后在家休息过夜,专职次日清晨自觉状态良好,司机自持驾驶经验渊博,因获便驾驶小型客车准备驶入高速公路。不料,高速执勤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异常,现场酒精筛查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酒驾驶。

经司法鉴定,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9mg/100ml,仅超出80mg/100ml的醉驾入刑标准9毫克,达醉驾标准。到案后,李某反复辩解:自己经过整夜休息,身体没有任何醉酒反应,且自己是专职司机,驾驶技术娴熟,本次驾驶过程规范平稳,没有发生交通事故,也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,不应被追责。
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案情后确认,李某无反驳执法、超速闯红灯、多次酒驾等从重处罚情节,犯罪主观恶性较小。但本案有一个核心情节不容忽视:李某醉驾的路段是高速公路,且其身为专职司机,理应比平常驾驶人更熟知交通法规、更严守安全底线,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,违法认知过错更为明显。
高速公路车速快、车流密集、容错率极低。醉酒驾驶一旦出现操作失误,极易引发连环重大交通事故,社会危险性远超平常道路行驶,属于危险驾驶罪的重点规制情形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,直接排除“情节显著轻微、不予追责”的适用空间。
综合考虑李某自愿认罪认罚、如实供述、悔罪态度良好等从宽情节,检察机关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依法提出了精准的量刑建议。法院采纳全部量刑建议,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,缓刑二个月,并处罚金两千元。同时,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,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。
(责任编辑:{typename type="name"/})
- 红毯、战机、无协定:“本次会晤最核心的成果就是会晤”
- 两座“泸定桥”震撼同框
- 观津潮·走进智博会丨当煎饼机器人来到煎饼果子之乡……
- 观津潮·走进智博会丨当煎饼机器人来到煎饼果子之乡……
- 全新战火正在酝酿!《使命召唤:现代战争™4》将于10月23日全球同步登场
- “双新”群体受邀走进极地海洋度假区
- 持续两年“技术故障”,数万考生成绩遭雅思误判
- 微创更换体内除颤器 住院有双语医疗团队 这位法籍患者点赞武汉医疗
- 考上北大的外卖员:“学习是我最好的出路”
- 年内第七涨!今日24时起国内油价将上涨 一箱多花14.5元
- 金观平:抓住机遇优化服务业人才供给
- 坚持需求牵引和创新驱动 更加精准有效推动全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
- 描述风花与爱里斯两人命中注定的相遇与冒险的现代奇幻ADV,终于发售!
- 《生化危机 安魂曲》新模式“里昂绝命危机”今日上线
